以严于律己之姿,筑党员清正之基

2025-08-06 来源:本网 作者:李小军

  总书记强调,“要崇尚严于律己的品德,广大党员干部要慎微慎独,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严于律己,这一古老而常新的品德要求,在新时代党员干部的成长与奋斗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价值。它不仅是为政之道的基石,更是成事之要的关键,修身之本的核心,关乎着党员干部能否在漫漫征途上走得正、行得远。

  敬畏法纪,是严于律己的首要准则。法纪,犹如高悬的明镜,时刻映照出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又似坚固的底线,不容轻易触碰。“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古往今来,无数事例警示着我们,对法纪失去敬畏之心,必将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从近年来,国家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来看,许多官员原本拥有光明的前途,却因对法纪的漠视,被贪婪蒙蔽双眼,在权力与利益的漩涡中迷失自我,最终沦为阶下囚。尤其是年轻党员干部,作为时代的新生力量,肩负着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重任。一旦失去法纪意识,便如同在茫茫大海中失去灯塔指引,不仅自身会迷失方向,更会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因此,我们要将法纪意识深深扎根于心中,无论是在工作的繁忙中,还是在生活的琐碎里,都自觉接受组织与群众的监督,让他律成为自律的助力,使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自我提升的阶梯,让监督与自省相互促进,从而在遵纪守法的道路上不断攀登,达到更高的境界。

  在诱惑考验面前不为所动,是严于律己的重要体现。党员干部在成长过程中,随着职位的晋升和权力的增大,往往会成为一些不法商人围猎的目标。他们会用各种手段拉拢腐蚀,试图将党员干部变成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此时,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筑牢思想防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强大精神支柱,坚定理想信念,在心中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长城来抵御住资本的侵蚀。同时,要管理好自己的家人,警惕“枕边风”“裙带腐”带来的危害,避免让亲情成为腐败的温床。还要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远离低级趣味,让不法商人无机可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坚守住廉洁的底线。

  把小事小节作为严于律己的“测试器”,是不可忽视的关键环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事小节看似微不足道,却能反映出一个人的品德与作风。许多领导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往往因忽视小事小节,认为只要大方向正确,小问题无伤大雅。然而,他们却不知,小问题如同星星之火,若不及时扑灭,终将引发燎原之势,导致大问题的出现。因此,党员干部要从细微之处入手,从源头克制自己,牢记“不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做到慎独慎微。无论是一次不合规的宴请,还是一份不正当的礼品,都要坚决拒绝。只有在小事小节上坚守原则,才能在面对重大考验时,保持坚定的立场,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确保自己的干事创业之路畅通无阻。

  严于律己,是党员干部一生的必修课。在新时代的浪潮中,我们肩负着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面临着诸多挑战与诱惑。唯有始终保持敬畏法纪之心,在诱惑面前坚守自我,在小事小节上严格要求,才能在时代的舞台上展现出党员干部的清正风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书写属于我们这一代共产党人的辉煌篇章。

责任编辑:李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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