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请示避责”,筑牢基层担当之基

2025-08-06 来源:本网 作者:李小军

  “想让一件事办不成,你就多请示”“不想做事,就去汇报”“多请示、少决策”,这些在基层流传的话语,宛如一记记警钟,敲响了对基层治理顽疾的警示。当“怕难、怕烦、怕变化”成为部分干部的生存哲学,频繁的请示汇报不仅消耗着大量行政资源,更让政策在空转中失去效力,民心也在这拖延与推诿中悄然疏离。

  基层,作为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是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也是直面群众需求的第一线。老百姓的事,大多急难愁盼,容不得半点拖延。然而,当本该当场盖下的公章,因“需上会研究”而搁置;本该即刻签下的字,因“需请示领导”而延误,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便在这漫长的等待中大打折扣。这种看似遵循规定的行为,实则是形式主义的遮羞布,掩盖着不作为的实质。长此以往,损害的不仅是政府的公信力,更是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请示避责”这一问题的产生,有着多方面深层次的原因。从思想根源来看,部分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理想信念的灯塔不再明亮。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当精神之钙缺失,干部们便容易陷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态度,对群众的诉求视而不见,对工作的推进能拖则拖。

  干事创业意识的不足,也是导致这一现象的重要因素。缺乏了积极进取的动力,“等一等、混一混”的思想便乘虚而入。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干部们对群众利益不上心,甚至出现将个人利益凌驾于人民利益之上的错误行为。

  制度层面的缺陷,同样不容忽视。一方面,基层晋升渠道不够完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挫伤了干部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干部保护机制不健全,无限追责让基层干部畏首畏尾,宁愿选择多请示汇报,将责任推出去,也不愿冒险干事。

  破除基层“以请示避责”的形式主义,已刻不容缓。这需要多方协同发力,打出一套“组合拳”。党员干部应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理论武装头脑,以思想铸魂固本。通过对标对表,深刻查摆自身问题,从灵魂深处筑牢为民服务的意识。同时,要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以“为官避事平生耻”为座右铭,主动作为,在基层广阔天地中为老百姓谋福祉。

  在制度建设方面,应优化考核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让实干者得到认可,让慵懒者无处遁形;拓宽晋升渠道,为有能力、有担当的干部提供上升空间,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健全干部干事保护机制,将因创新探索而出现的失误与不作为、乱作为的失责行为区分开来,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让干部们轻装上阵,敢于创新,勇于突破。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石稳则大厦坚。破除“以请示避责”的形式主义,不仅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关键,更是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维护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只有让基层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枷锁中解脱出来,真正将心思和精力放在为人民服务上,我们才能汇聚起推动国家发展的磅礴力量,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奋勇前行。

责任编辑:李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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