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案例曝光】城区两男子违反烟花爆竹禁燃规定受处罚

2025-02-02 | 来源:商南宣传 作者:何浩
  近期,根据省市县统一安排部署,商南县公安局持续开展城区烟花爆竹禁燃巡查宣防工作,查处在禁燃区违规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起,行政处罚2人,全力净化大气质量,确保广大群众文明安全欢度春节。
  2025年1月22日早7时许,商南县上河社区(城区禁燃区)王某某在家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城关派出所巡逻民警发现,处以罚款处罚。
  2025年1月22日晚10时,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巡查工作中发现,东兴小区(城区禁燃区)附近某商店内储存并销售烟花爆竹,依法对行为人王某某处以治安拘留处罚。
  商南公安温馨提示:烟爆禁燃规定要牢记,文明春节更美丽!让我们共同努力,让商南的明天更加幸福美丽!(李山林 荐)

责任编辑: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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