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21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高质量发展

2024-11-05 | 来源:省住建厅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做好稳增长、持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部署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6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大力推动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明确,进一步用好城市调控自主权,取消住房限购、限售、限价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鼓励各城市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因城施策,进一步研究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增量政策,打好政策“组合拳”。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推动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优化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等金融支持政策落地见效,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推动“白名单”项目扩围,力促房地产项目按期保质交房。
  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支持各地探索实施商品房“以旧换新”,促进“旧房优先卖、新房优惠买”。鼓励持续开展房展会、家装焕新等促销活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购房团购优惠。
  严控增量供应,加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市县,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18个月(不含)-36个月之间的市县,根据本年度内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包括竣工和收回)动态确定其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严格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优化存量供给,积极盘活闲置存量房地产用地,建设高品质“好房子”。优化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限,推进建设项目实现“验登合一”“交房即交证”。鼓励各地积极开展现房销售试点,推进现房销售。持续加大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交付。
  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逐步实现“以需定房”“供需平衡”的良性发展。加快“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建设,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责任编辑: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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