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山阳县:用好绿色政绩考核指挥棒引领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发展
2024-08-14 | 来源:本网
作者:李山林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近年来,山阳县立足县情,聚焦高质量发展,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约束性和导向性,充分发挥绿色政绩考核“指挥棒”作用,切实引领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发展。截止2024年7月底,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03天,县内四条主要河流4个国控、2个省控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森林覆盖率达到72.33%。
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县委组织部做好考核指标科学设置指导工作,制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设置为约束性减分项指标,把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绿色发展、秦岭区域“五乱问题”、病虫害防治等指标细化为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具体内容,从单一考核生态环境保护,到新增河长制(湖长制)、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等考评指标内容,纳入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党政实绩考核并赋予相应的权重分值,定期进行督查考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逐年上升,从2021年的20.5%上升至2023的22.1%。
严格过程考核评价。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实绩考核,建立任务、责任、成效三张清单,明确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工作标准、落实措施和时限要求,实行动态跟踪督查、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18个镇(街道)和县直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方位考核。考核组采取抽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环境网格化运行管理、非法使用林地等重点工作佐证资料和现场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突出环境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问题整改成效等方面进行据实赋分。
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追究,将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作为镇(街道)和县直部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把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干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依据,建立黄、橙、红“三色”预警机制,织密“部署—督办—预警—整改—问责—销号”闭环责任链条,既抓前端部署,又抓末端落实,通过考核督查加压力,树立绿色政绩考核新导向,激励干部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上担当作为和狠抓落实,不断促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县委组织部做好考核指标科学设置指导工作,制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设置为约束性减分项指标,把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绿色发展、秦岭区域“五乱问题”、病虫害防治等指标细化为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具体内容,从单一考核生态环境保护,到新增河长制(湖长制)、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等考评指标内容,纳入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党政实绩考核并赋予相应的权重分值,定期进行督查考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逐年上升,从2021年的20.5%上升至2023的22.1%。
严格过程考核评价。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实绩考核,建立任务、责任、成效三张清单,明确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工作标准、落实措施和时限要求,实行动态跟踪督查、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18个镇(街道)和县直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方位考核。考核组采取抽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环境网格化运行管理、非法使用林地等重点工作佐证资料和现场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突出环境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问题整改成效等方面进行据实赋分。
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追究,将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作为镇(街道)和县直部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把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干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依据,建立黄、橙、红“三色”预警机制,织密“部署—督办—预警—整改—问责—销号”闭环责任链条,既抓前端部署,又抓末端落实,通过考核督查加压力,树立绿色政绩考核新导向,激励干部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上担当作为和狠抓落实,不断促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