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基层共产党员:大山深处的好“法官”——记陕西吴堡县郭家沟镇司法所所长薛艳甜

2024-05-10 | 来源:本网 作者:宋健
  在吴堡县郭家沟镇,有这样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一位平凡的基层司法所所长,提起她人们都会竖起大拇指称赞, 她叫薛艳甜。
  薛艳甜,女,1987年5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2008年参加工作,现在吴堡县郭家沟镇人民政府工作,任镇司法所所长。
  她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团结带领全所4名同志, 深入学习研究政策、法律知识,抓普法打基础、重调解破难题、强服务增意识、勤帮教抓重点,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2016年被共青团榆林市委员会评为“榆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2019年被共青团榆林市委批准授予“榆林市青年岗位能手”;2022年被中共榆林市委普法办、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榆林市司法局评为“七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被榆林市司法局评为“全市优秀司法所所长”;2023年被榆林市司法局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员;”2023年被榆林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2022年郭家沟司法所两次荣获全市禁毒工作先进集体;2022年获陕西省新时代“六好司法所”示范单位。一串闪光的荣誉诠释了她的奉献轨迹。
  身先士卒抓普法做一名优秀的“宣传员”
  普法宣传工作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保一方平安的基础性工作。在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她严格按照“八五”普法验收标准,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带领全所同志开展阵地宣传,做好每月二期的黑点报法律宣传活动;切实抓好阶段性工作宣传,以“3.15”消费者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为主题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同时,她还深入中、小学讲授法制课,进村入户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结合宣传展板、典型案例视频,以案释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讲法律知识,不断提升大家法律意识。另外,她组织全镇法律明白人进行“学法守法用法岗前培训”,并都顺利通过考核,向大家颁发了法律明白人证书。去年普法对象9300人,宣讲法制场次46次,开展法律咨询及解答89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建立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
  深挖案提服务  做一名优秀的“服务员”
  为抓好法律援助这一工作,她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站成员认真学习《法律援助条律》,研究透彻法律援助面向的对象和满足条件;同时,积极与村调解员走村下组,寻找案,挖掘案,一桩桩、一件件,把符合条件的案子援助到位、服务到位,让当事人握手言欢。2023年提供法律咨询66人次,坚决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申请、身份证件、通知、纠纷登记、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证据材料、协议书、送达回证、有回访记录。针对每一起纠纷案件,积极采取“现场”调解,做到“一听二劝三导四调五和”,让双方当事人达成共同意见,让社会的认可。2023年以来全镇共排查民间矛盾纠纷25件,调解25件,其中1件未调解成功,经过与法院对接立案调处。没有出现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有效地预防了各类矛盾的发生。
  矫正、帮教诚以待,做一名优秀的“热心肠”
  帮教对象是个“老大难”的问题,关心引导好每个刑满释放人员,用心做好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就是为社会消除大量的不稳定隐患。一直以来,她用心用情做好特殊人群的思想转化和稳定工作,坚持做到帮教对象情况清、底数明,经常与社矫对象、刑释人员打电话、聊微信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耐心倾听他们的家长里短,注重情感帮扶和再就业指导,真正做到真心帮教有爱心。她注重发挥社会各界的帮教力量,积极邀请经验丰富的心理专家、声望高的人士对他们及时进行心理疏导,打消他们对社会的仇视心理,真心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在她的努力下,21名刑满释放人员和1名矫正对象均做到无缝对接,定期走访,无重新犯罪发生。
  宁静方能致远,平凡铸就辉煌。她在平凡的岗位上虽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也没有振聋发聩的豪言壮语,但她以一流的工作业绩,赢得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人生之歌。

责任编辑: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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