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市开展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023-09-10 | 来源:本网 作者:田亚鹏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我市印发了《商洛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方案》明确
  专项整治于2023年9月至11月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摸清管理底数,建立整治台账,加快隐患整改,切实消除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到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方案》规定
  要突出重点分领域集中攻坚:深入排查整治企业生产、充装、经营“问题气”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等燃气具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管网”等燃气输送配送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环境”等末端使用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深入排查整治燃气安全监管执法环节突出问题。
  要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落实企业责任、岗位责任、加快老化管道和设施改造更新、推进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有关法规标准、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素养。
  《方案》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市负总责、县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工作专班,市政府办另行发文),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县区党委和政府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压实属地责任。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细化明确用气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明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镇办、社区职责分工,坚持“眼睛向下”,把燃气安全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
  三是强化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强化使命担当,根据任务分工和职责切实履行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职责,强化许可管理,严格监管执法,提高排查整治质量,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四是夯实主体责任。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运输企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落实教育培训、入户安检、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制度。用气企业(单位)是城镇燃气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燃气,落实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人,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做好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燃气具及配件生产销售企业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销售相关产品。
  五是建立责任倒查机制。要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签字背书制度,与人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1236机制有机结合,坚持“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查不出问题或者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监管执法“宽松虚软”等问题,要启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
  六是加强督促指导。市、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同步建立调度通报、督导评估、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市级建立督导机制和简报制度,定期调度通报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加强指导帮扶,督促检查,并由市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县级领导带队组成8个专项督导组包抓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下沉监督等形式,于集中攻坚阶段开展实地督导帮扶。

责任编辑: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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