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推行“清单化”管理将“问题清单”变成“效果清单”

2024-07-15 | 来源:洛南县纪委监委 作者:李山林 唐亚萍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针对行业部门以一般性问题整改代替突出问题整治现状,陕西商洛洛南县纪委监委推行集中整治清单化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各领域将“问题清单”变成“效果清单”。
  坚持抓住关键,建立重点问题清单。洛南县纪委监委通过梳理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领域排查整改问题发现,集中整治10个牵头部门排查整改多为一般性、业务性问题,紧扣整治重点排查突出问题普遍欠缺。结合县情实际,列出集中整治各领域排查重点,明确“三资”管理、药品器材耗材采购、保障房使用管理、中小学生膳食管理等方面重点问题,由各部门立足行业职能职责,找2-3个突出问题作为集中整治期间重点解决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夯实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以重点问题整改整治压实行业部门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找得准、措施定得实、成效可检验。
  坚持上下协同,推动问题找准找实。为避免部门问题找不准、措施不可行、成效群众不认可等现象发生,洛南县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对各领域排查的重点问题由部门党组班子成员商讨研究、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重点突出问题确定后提请各分管县级领导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或整改方向,完善后由分管县级领导审定后报县纪委监委进行监督推动,确保重点问题切合集中整治重点和行业实际。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深入联系包抓部门,结合监督检查、信访举报、查办典型案件等情况,紧盯群众反映强烈、久拖未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帮助职能部门找准找实突出问题,着力开展系统行业治理。
  坚持两责联动,细化追责问责清单。面对集中整治推进中行业部门被动整治、主动协同不够等问题,洛南县纪委监委坚持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两责联动,充分发挥党组织问责主体作用,督促部门党委(党组)主动作为,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谈话、通报批评、责令检查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形式强化干部管理、行业监管,推动问题整改整治。同步通过《送阅件》、提醒函等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呈送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请求解决相关问题,向分管县级领导提示集中整治督促指导事项,多方联动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同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整改整治走形式、成效群众不认可等给予诫勉谈话或纪律处分的由县纪委监委实施,建立追责问责台账,通过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合力推动集中整治责任落实落细。

责任编辑: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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