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略阳县水利局“六条禁令”为清廉水利工程建设护航

2024-05-14 | 来源:汉中水利 作者:张中奇
  为深化“三个年”活动,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清廉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力度,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保证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略阳县水利局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中出台了“六条禁令”:
  严禁为了个人目的而人为设障、故意拖延,或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不办,影响工程进度;
  严禁借工程开工放线、隐蔽工程验收等向施工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红包、贵重物品等;
  严禁以检查为由,要求施工单位层层陪同,设卡刁难,随意破坏正常施工秩序;
  严禁向施工单位索取收受财物或接受影响项目监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严禁要求、暗示或接受施工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严禁向施工单位索要、分包工程,也不准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施工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下一步,略阳县水利局将紧扣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农村供水水毁修复及水质提升改造工程建设任务,围绕今年开复工的20余个水利项目建设,充分运用“六条禁令”加强水利项目建设的每一个环节的监督力度,畅通举报渠道,以硬措施营造水利项目建设清廉氛围,切实提升水利工作效能。

责任编辑: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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