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绅与乡贤

2024-12-11 | 来源:风雅田园 作者:夏建军
  近十年来,各地“乡贤会”、“新乡贤会”,如雨后春笋,纷纷亮相,目不暇接。有省级范围的,有市级范围的,有县级范围的,有乡镇级范围的。会长也根据范围不同,配备相应级别的退休“老干部”担任。
  这是社会发展之需要,最直接的发展地方经济和乡村振兴之需要。
  中央一号文件,多次强调乡贤文化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强调了发挥“新乡贤”在推动农耕文明与现代文明要素有机结合中的作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而能够为家乡人民做点力所能及的事,也是各位乡贤报效桑梓之心愿。值得尊重,值得提倡。
  “乡贤”一词,始于东汉,指有较大作为、享有崇高威望、为社会作出贡献的致仕官员或社会贤达人士。明清两代州县均设有乡贤祠以表彰与纪念对本地产生过影响的人物。
  历史上,在基层社会发展进程中,乡贤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
  乡贤,其定义和内涵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演变。乡贤通过自己的学识、才能、品德、财富和声望为乡村社会建设、风习教化、公共事务贡献力量。因此,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尊崇。
  乡贤文化的产生与传承,是我国传统儒家伦理长期教化的结果,也是乡村民众对乡贤作用认同的结果。乡贤文化的传承与弘扬,不仅能凝聚人心,促进和谐,还能反哺桑梓,泽被乡里,对乡村的稳定和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最近一段时间,网络上经常出现乡村祠堂里举办为本族学子高考中榜庆祝活动。由“族长”或乡贤给学子发捐赠红包以资鼓励,并大加庆贺。还有,令中榜学子,身着红衣,头戴“礼帽”,披红戴花,骑着高头大马,族人高举族旗,横幅牌匾,锣鼓喧天,浩浩荡荡,游行示喜的。恍惚间,以为回到了古代社会。
  于是,我就想到了乡绅。
  乡绅阶层是中国封建社会一种特有的阶层,是官方与民间的一个中间群体。主要由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当地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乡养老或长期赋闲居乡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构成。
  他们似官非官,似民又高于民,是封建统治结构在其乡村社会运作中的典型体现。乡绅有一定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文化地位。乡绅阶层是封建统治者与下层农民之间的桥梁。
  乡绅,不仅拥有土地,更拥有文化、道德和责任。他们以身作则,教化乡民,沟通官府,表达民意,提供社会救济,创建乡村公共事业,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推动乡村发展。
  如今,党和政府提倡“乡贤文化”之回归,有人撰文呼吁“新乡贤文化绝不是简单的恢复传统的乡绅制度”。我觉得,能够恢复传统的乡绅制度有何不好?至少乡绅的地位高,当然,道德自律也高。
  然而,时代不同,基础不在。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看看那些所谓的“乡贤”或“新乡贤”,他们的道德水准有没有达到乡绅标准?不是有钱就可以成为乡贤的。有些“土豪”,靠不正当手段谋取不义之财,以致“发家致富”。如此人品,如何成为乡民之道德楷模?
  乡贤之首要标准,就是德高望重。
  我的家乡,也成立了“新乡贤联谊会”,已经是第二届了。首届成立之前,我就闻风而动,欣然起草贺诗一首。没有想到,成立时,筹备组“忘记”通知我,也许不够格。遗憾之余,总算盼来了第二届,承蒙不弃,得以成全。扪心自问,距离乡贤之标准也远矣!无官无职,无权无势,无声无望,又不富裕。一年余,也仅购买《汤溪县志》十套及《金华方志丛刊》九辑(1872—1949),没有为家乡贡献绵薄,内疚不已。
  不过,家乡的乡贤会办的是成功的。不但翻印出版了数个版本的县志,成功推广了家乡传统文化,包括方言、戏曲、砖雕、耕种、祭祀、餐饮、旅游等等,还编辑出版乡土气息浓厚的杂志,大力宣传区内历代仁人志士和新时代模范人物,组织参与“九峰书院”评选成功,非遗申请成功,书画下乡,助学贫困家庭,有目共睹。为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成绩显著。
  由此可见,不论乡贤还是乡绅,政府都是需要的。时代不同,称谓不同,目的相同,作用一致。
  作者简介:夏建军,1988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学历。浙江合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华东政法大学嘉兴校友会秘书长兼常务副会长。高级律师。从事律师职业36年,办理全国首例案3件,嘉兴首例案(含浙江)17件。全国首例大学生杀人案辩护,促成国务院废除《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关于乙肝“小三阳”不合格条款;全国首例股东状告董事长侵害股东权益案,催生《公司法》“股东派生诉讼”司法解释出台,全国首例侵害广播组织权案,导致《国际公约》的修订。浙江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专业人才,嘉兴市政府立法专家,嘉兴市政法委(法学会)首席法律专家。

责任编辑: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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