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祖国的花朵在阳光下绽放

2023-07-11 | 来源:本网 作者:赵小萍
       “爸爸,别打我了!别打我了!……”小强撕心裂肺地哭喊着。
  李军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从小性情暴躁,经常和小朋友们打架。长大后,又染上了酗酒的恶习,一有空就买酒喝,喝多了就发疯,摔东西,打人。
  2010年7月,他从广东打工回家,带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并在同年10月1日和她举办了婚礼。2011年5月18日,他们的儿子诞生了,李军高兴的摆了满月宴请全村人参加。他对儿子很疼爱,一有空就抱着孩子玩,对媳妇也很好,酒场也从不去了。
  然而好景不长,一天,李军的好友张建请他喝酒,他正想推脱,张建却说:“今天你无论如何都得去,自从你有了媳妇,咱们还没喝过酒呢!你不会真的被那娘们给管住了吧?”
  李军不好意思地低声说,“哪有这回事,我怎么会被她管住呢?”说着便跟张建走了。那天,他喝了个酩酊大醉,还是张建把他送回家的!
  妻子见他醉成那样子了,心里很不舒服,嘴里嘟囔着:“喝不了酒就别喝,逞啥能呢?有那时间还不如好好挣钱养家糊口呢!”谁知话音刚落,李军酒性大发,怒目圆睁,抓起妻子就是一顿饱打,一旁的儿子吓得大声直哭!
  从那以后,李军一喝酒就打妻子,时间一长,妻子实在无法忍受,一个早上,她悄无声息地走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妻子走后,他曾托人给他介绍过过几个女朋友,可人家一打听他有家庭暴力倾向,家里还有孩子,都已负担重为借口拒绝了他。打那以后,他把所有的怨气都撒在了可怜的小强身上,一有空就打孩子。
  开头的一幕就是他拿孩子出气!
  因经常打骂,孩子吓得不敢回家,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还结交了一些社会青年,偷东西,打架,抽烟、喝酒……直到有一天,派出所派人通知了李军去所里领小强,李军才注意到小强好多天没回家了。
  派出所内,所长王清河正在和李军谈心。所长说:“你孩子的事情我调查过了,是你这个做父亲的失职。作为孩子的父亲,应该知道父母对孩子应尽的义务。现在我就把父母对孩子应尽的义务告诉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如果只是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打了一下未对孩子造成伤害的,则不犯法; 但如果以虐待的目的打孩子,情节恶劣的会构成犯罪,会构成虐待罪,会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虽不是虐待孩子,但打骂行为给孩子造成轻伤了,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它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所长停顿了一下,问李强:“听说你经常喝酒,喝完就打孩子,对吗?”
  李强低下了头,然后说:“是的,以前我以为孩子是我的,我想打他骂他都由我哩,现在通过和您交谈,我才认识到自己的想法是错误地。”李军回答道,
  所长见他态度诚恳,就让李军把小强领回家。
  过了几天,所长不放心小强,想知道他到底生活的如何?李军还打不打儿子?所以吃过早饭,他亲自驱车去李军家。刚进门,李军和小强正在吃饭,他进去的时候李军还给小强碗里夹菜呢。
  回到所里,院子里的五星红旗也在风中飘扬着,花园里的花儿比以前开的更艳了,所长脸上露出了笑容。

  作者简介
  
  赵小萍,女,在刘集镇政府工作,县朗协、诗词楹联学会会员,系中华诗经阁新诗部编委。曾有文章在富平人、一苇浮萍、丝路都市文化汇、中华诗经阁等平台发表,喜欢唱歌、跳舞,闲暇时写写文章,传递真善美。

责任编辑: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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