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滨法院:刑事庭审进家门司法便民显温情

2024-06-21 | 来源:本网 作者:刘宇 张亚平
  “现在开庭!”6月19日,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汉滨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走进恒口镇三合村以巡回审理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庭审“搬到”了被告人张某某的家中。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张某某因肝癌手术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参加庭审。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同时也为了更大程度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该院为被告人指派了援助律师,承办法官积极与检察官沟通后,决定到被告人家中现场开庭,虽开庭地点特殊,但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经依法审理,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忏悔,该案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与检察官没有立即离开,而是热心询问张某某的身体状况和治疗情况,耐心解答了其关于缓刑考验期内接受监管、缴纳罚金等问题,被告人张某某用质朴的语言表达了对法检两院干警上门庭审的行为表示衷心的感谢,再次表示认罪伏法,并立即缴纳了罚金。
  上门开庭,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汉滨法院刑事审判庭此次上门庭审,贯彻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将“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贯穿到具体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刑事审判法官的形象,让司法即有“力度”又不失“温度”,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暖。

责任编辑:韩雪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