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期全国法务咨询师暨第一期人民调解员专业技能培训班在苏州举行

2024-05-31 | 来源:本网 作者:蓝乙人
  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主办,江苏汉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北京天道法律咨询事务所联合承办的第27期全国法务咨询师暨第一期人民调解员专业技能培训班于2024年5月29-30日在苏州姑苏区万达广场大厦B座2008室举行。来自江苏、浙江、安徽、海南、山西、河北、河南等省市的法务咨询、法律经纪人合调解员新老学员20余人参加线下培训,300多名老学员在钉钉学习群线上听课。
  本次培训活动由江苏汉承企服商学院负责人闫青青主持,对本期参加培训的学员简要介绍,同时对汉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办本期培训的缘起、背景、意义与价值进行了概括。本次培训课程分为四个板块内容:(一)法务咨询师与调解员的基本素养与法律基础知识;(二)《人民调解法发条解读与调解常用技巧》;(三)《民法典工作生活常用法条解读》;(四)《民法典合同编解读》。由中国行为法学会普法培训师、西北大学客座教授李笑天主讲。
  在《法务咨询师的职业素养》专题,作为《法务咨询师教程》(四卷本)主编,李笑天教授总结了法务咨询师的十条职业素养如下:(1)良好的综合素养与品行;(2)掌握专业法律知识,具有一定的法律咨询经验;(3)善于倾听,具备良好的客户沟通能力;工作中遇到意见分歧善于沟通化解;(4)坚持自己相对独立的职业操守;(5)具备法律咨询实战经验专业优势;(6)善于站在客户角度识别、评估、防控法律风险;(7)具备逻辑清晰的文书撰写、简洁流畅的口头表达能力;(8)掌握高效灵活的工作方法,注重团队合作;(9)善于理性分析案情,做出客观的判断,能够为客户做出高效实用的法律咨询方案;(10)具备不断学习和提升能力,工作中善于创新,与时俱进。
  李笑天对《人民调解法》的重点章节进行了解读,包括对调解员的社会需求与企业调解的必要性分析、企业与社区常见矛盾调解模式与案例分析等内容,着重强调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的功能,企业成立调解委员会化解劳资矛盾的必要性;以及调解工作中应该遵循的三个原则:(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经维护自己的权利。
  李笑天还主讲了《民法典常用条款解读》,对民法典日常工作、生活常用的20多个法条,集合生动的案例进行了解读,包括民法典人格权编创新的意义,民法典对个人私隐权的保护力度,精神损害赔偿的方法与途径,自然人的生命权、生存权、健康权、人格权等基本人权保障,人格权受到侵害的维权策略,首次禁止性骚扰取消性别限制的法律意义,对“打扰他人安静生活权”违法行为的举报方法与途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侵权行为人的责任界定与取证,车位电梯广告等小区设施收入业主的参与分配权,如何避免民间借款合同陷阱,如何确认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婚内是否可以做财产分割,打印签名没有公证的遗嘱是否有效,婚前财产公证,财产继承的顺序,公民年龄与民事权利、刑事责任的对比,居住权的设立将会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是否提倡、鼓励签订婚前协议,协议离婚登记冷静期的规定是否有利于降低离婚率等,在分享现实生活中真实发生的案例时,还与学员现场互动。
  李笑天还结合实战案例,从与合同法的对比角度,对民法典合同编常用的30多个条款进行了解读,包括特定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合民法典合同编;民法典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性规定;特定情形下合同订立的区别规定是否突破合同自愿原则;民法典增加了预约合同及违约规定,预约合同及违约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的规定,债务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格式条款“可撤销”变更为“可主张不成为合同内容”的区别;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认定合同效力,不能一概的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未批准并不影响报批义务相关条款约定的效力;合同不成立,成立但不生效,与合同无效的区别;关于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合同的救济途径与方法;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撤销权为90天;民法典对代位权制度的扩张;解除合同一年期限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中介合同“跳单”的解决方法;关于电子合同或者确认书的规定;悬赏告示的合同效力;签约中保守商业秘密的规定;无权代理或者越权签约的合同效力等在法务咨询者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此次培训活动的开展,为从事法务咨询工作者的学员提供了一个宝贵的学习与交流平台,有助于提升学员的专业技能和素养。在听课休息期间,部分学员积极参与互动、讨论,针对案例进行分析、研判,对模棱两可的知识点进行了清晰的辨识。学员们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培训,不仅丰富了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还提升了法务咨询和调解过程中的实际运用能力,力争在我国企业法务咨询行业和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领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法律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将进一步提升法务咨询师和人民调解员的专业水平,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后,有利于提升工作效率。
  5月30日中午培训休息期间,江苏汉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举行了简单的开业仪式,邀请白延纯、陈锋、费明、李笑天、周相发等5位领导和贵宾为公司开业仪式剪彩。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法务咨询师、调解员培训项目负责人李笑天表示,今后将继续举办法务、企业管理、企业文化等培训活动,为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务咨询师、民商事调解员、企业中高层管理者提供培训交流的平台,由此推动我国法务咨询、企业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对汉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全体同仁在本期培训中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对汉承企服团队精干、睿智、团结、创新、高效的企业文化与员工敬业精神表示钦佩,这个团队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快速开发了长三角企业法务与企业咨询服务市场,并且在承办第一期培训活动时就召集全国七八个省市的上百名学员参加线上线下培训,这种工作效率意味着汉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未来一定能够做大做强。汉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锋在答谢词中表示,感谢领导、专家学者、公司股东和商界同仁参加公司开业仪式,“汉承企服”这个商业字号寓意是“继承大汉民族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精神与文化,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绵薄之力”,公司全体同仁和股东,在几个月的筹备期间已经与苏州,乃至整个长三角、珠三角商会和企业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将与社会各届特别是银行、资管公司等密切合作,以普法培训活动为切入点,在法务咨询和企业咨询两大领域深耕,为客户提供物超所值的服务,和客户一起成长、发展、壮大,共同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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