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中国好人官司胜诉八年,执行受阻,期待正义之光!
2024-01-20 | 来源:本网
作者:佚名
编者按
“法者,治之端也。”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国家治理的开始,随着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法律在国家治理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居于重要地位的骨干功臣,具有基础性、稳定性、长远性的作用。 艰难维权路
郑勇已经年过古稀,他是陕西北方优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咸阳市民营企业家协会会长,曾荣获“中国好人”、“全国助残模范”、“陕西省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助残模范”等诸多称号。
郑勇的陕西北方优钢公司曾与陕西兆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产生过借款纠纷,该案于2017年5月经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陕西兆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赔偿陕西北方优钢有限公司本金600万元及利息等共870多万元。2019年7月至11月,华州区国际城项目被华州区法院以6900万元两次进行拍卖,无人购买,以5200万元流拍。后又经变卖程序仍无结果!无奈之下,案件只好进入“以物抵债”阶段。然而,此案因兆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勾结陕西新知建筑工程公司制造虚假诉讼,以6178万元工程款优先被阻挡,无任何有效进展。2018年、2020年最高法曾两次下发督办函,限定陕西省高院于2018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结案,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此案历经多年,仍未得到有效处理。 据了解,2019年12月5日,陕西省高院让渭南中院通知决定,承认郑勇的债权1321万元,按照华州区国际城项目流拍价5200万元,硬性要求他再拿出3879万元,然后才能将这个项目交给他,当时郑勇表示不具备这个能力。
2020年3月30日,二次分割处理C区价值2700万元,省高院只承认郑勇的600万元本金,利息和罚息825万元暂不考虑,再让他拿出2100万元,并要求买断武功信用社债权1100万元和咸阳市243名老百性集资退偿款1000万元。
郑勇千方百计地联系到咸阳房地产公司咸阳市一建司出资2100万元,拟接手这个项目,查看华州区现场后,郑勇与对方达成合作意向,在华州区法院并做了笔录。可是后来发现对方陕西兆兴公司相互勾结制造了虚假诉讼案。即兆兴公司欠建筑公司新智公司工程款6178万元,工程款执行优先华州区法院2019年7月份做了裁定书,因标的超5000万元,由渭南市中院审理,合作伙伴发现了这些问题,断然终止了与他合作。这完全是因为对方蓄意制造了虚假诉讼造成的。历经渭南市中院和陕西高院两次审理,省高院2023年352号判决书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
渴望公平正义
这起案件曾经得到全国人大代表赵超连续五次反映给最高法院,经最高法院批示,转发给陕西省高院。全国人大常委赵皖平、周卫健、李晓东,全国人大代表李晓林、方兰分别给最高法院均有反映信,最高法院批复到陕西高院,依然没有实际的行动,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诿。另陕西省人大文月民等13名人大代表2018年8月也给陕西高院联名反映也没有结果!陕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府副省长、省工商联主席方光华多次转批郑勇的反映信给陕西高院院长也显得苍白无力 !
从2020年7月6日开始,省高院出函要求涉案法院各自自己执行,省高院不在协调。郑勇就多次找首封法院——西安中院执行法官李唯,李唯说“陕西兆兴房地产公司告西安市中院超标的查封,所有案卷已调往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暂时无法执行。”在这个过程中,郑勇看到了李唯冰冷的态度和丑陋的嘴脸,郑勇已是七十多岁的老同志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有一次,李唯甚至一脸鄙夷地说道:“我连看你一眼的时间都没有。”当下是法治社会,法官在法治社会建设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理应端正工作态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是李唯法官的行为作风完全是置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于不顾。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让老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但是李唯法官却与习近平总书记的思想要求背道而驰,严重影响了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当中的形象与地位。
李唯法官让郑勇去找高法解决,郑勇只能几次三番的到北京上访,给高法执监厅邵长茂厅长写反映信、打电话,终于在2021年12月9日等来了高法(2021)99号判决书,撤销了西安市中院、陕西省高院的裁定书,交由西安市中院重新审理。
郑勇喜出望外,以为本案就此迎来了转机。结果李唯却说换了法官,现在由执行一厅副厅长张锐负责执行。郑勇只好去联系张锐,并在4月初正式见到了张锐。张锐在了解过案件的具体情况后,说“很快就去扶风和华州两个执行地查看,尽快给你执行,解封华州区土地,交渭城区法院执行”。
从2021年4月到2023年11月26日,郑勇不论寒冷和炎热、狂风暴雨,还是三年的疫情灾难,都把“找西安市中院张锐法官催案子”做为自己的头等大事,从门卫登记簿中可以查询到,郑勇共计来过50多次了。
郑勇有时能见到张锐,但张锐总是找个理由把他打发回去,几次说看他年纪大了也有病,让他回去等消息。执行一厅尚厅长也接待过郑勇10多次,态度很好,却并不办事,郑勇在这四年的辛酸经历可谓是一言难尽。
郑勇表示,他始终如一地坚信我们的党、坚信人民法院、坚信公平正义,然而当他想起自己这四年的心路历程、坎坷屈折的遭遇,就会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水,他看不到一丝光明和希望。 期待案件完结
2021年12月9日,根据最高法院(2021)执监字99号判决书,从2021年12月9日开始就依法都撤销了市中院的裁决书,要求西安中院重新审理。根据高法裁定书已经撤销了西安中院的判决,西安中院就应该自动解封已查封的财产,但是至今过去了两年零一个月,西安市中院还没有审理。按法律规定,西安市中院完全可以自行解封超标的查封物。西安市中院实际查封了5个亿的资产,扣除省担保公司的5700万债权,超封了4.43个亿,本身就是违法的。西安市中院把最高法的裁定书根本不当一回事,不愿意承担责任,这两年一直要求省担保公司自己申请解封超封的财产,可是省担保公司偏偏不同意,因为他们是国营企业,根本不在乎涉及到咸阳市民营企业和243名受害老百姓的死活。
按法律法规西安市市中院完全可以无条件执行最高法院的裁定,可是他们故意推延,怕承担责任,不执行。咸阳受害的243名老百姓迟迟等不到执行结果,已经有6个人含恨去世了。债权人之一的北方优钢公司的郑勇,为执行给有关领导写了200多封反映信,前后历经八年,奔跑于华州区法院、渭南市中院、西安市中院之间170多次,也多次进京找最高法院,如今已经累得精疲力尽,企业举步维艰。
郑勇已经75岁了,体弱多病, 他再三恳请最高法院的责任人能够关心过问他的案子,最好委派工作人员下来,到陕西督办执结这个积案。郑勇甚至表示,他在有生之年最大的愿望就是看到这个案子的执行完结。这个案例中国少有,反映出问题很多。虚假诉讼折腾四年,超标查封又是四年,到底是谁的责任?
我们相信,一切的困难与险阻都是暂时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的法治建设步伐一定会越来越快,法治的光芒终将会照亮每一个人民群众生活。
后记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一个致力于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国家必须信仰法治、践行法治,以法治推进国家现代化进程。随着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也应不断完善,要加快形成更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更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更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更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提供有力保障。
“法者,治之端也。”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国家治理的开始,随着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法律在国家治理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居于重要地位的骨干功臣,具有基础性、稳定性、长远性的作用。 艰难维权路
郑勇已经年过古稀,他是陕西北方优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咸阳市民营企业家协会会长,曾荣获“中国好人”、“全国助残模范”、“陕西省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助残模范”等诸多称号。
郑勇的陕西北方优钢公司曾与陕西兆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产生过借款纠纷,该案于2017年5月经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陕西兆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赔偿陕西北方优钢有限公司本金600万元及利息等共870多万元。2019年7月至11月,华州区国际城项目被华州区法院以6900万元两次进行拍卖,无人购买,以5200万元流拍。后又经变卖程序仍无结果!无奈之下,案件只好进入“以物抵债”阶段。然而,此案因兆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勾结陕西新知建筑工程公司制造虚假诉讼,以6178万元工程款优先被阻挡,无任何有效进展。2018年、2020年最高法曾两次下发督办函,限定陕西省高院于2018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结案,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此案历经多年,仍未得到有效处理。 据了解,2019年12月5日,陕西省高院让渭南中院通知决定,承认郑勇的债权1321万元,按照华州区国际城项目流拍价5200万元,硬性要求他再拿出3879万元,然后才能将这个项目交给他,当时郑勇表示不具备这个能力。
2020年3月30日,二次分割处理C区价值2700万元,省高院只承认郑勇的600万元本金,利息和罚息825万元暂不考虑,再让他拿出2100万元,并要求买断武功信用社债权1100万元和咸阳市243名老百性集资退偿款1000万元。
郑勇千方百计地联系到咸阳房地产公司咸阳市一建司出资2100万元,拟接手这个项目,查看华州区现场后,郑勇与对方达成合作意向,在华州区法院并做了笔录。可是后来发现对方陕西兆兴公司相互勾结制造了虚假诉讼案。即兆兴公司欠建筑公司新智公司工程款6178万元,工程款执行优先华州区法院2019年7月份做了裁定书,因标的超5000万元,由渭南市中院审理,合作伙伴发现了这些问题,断然终止了与他合作。这完全是因为对方蓄意制造了虚假诉讼造成的。历经渭南市中院和陕西高院两次审理,省高院2023年352号判决书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
渴望公平正义
这起案件曾经得到全国人大代表赵超连续五次反映给最高法院,经最高法院批示,转发给陕西省高院。全国人大常委赵皖平、周卫健、李晓东,全国人大代表李晓林、方兰分别给最高法院均有反映信,最高法院批复到陕西高院,依然没有实际的行动,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诿。另陕西省人大文月民等13名人大代表2018年8月也给陕西高院联名反映也没有结果!陕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府副省长、省工商联主席方光华多次转批郑勇的反映信给陕西高院院长也显得苍白无力 !
从2020年7月6日开始,省高院出函要求涉案法院各自自己执行,省高院不在协调。郑勇就多次找首封法院——西安中院执行法官李唯,李唯说“陕西兆兴房地产公司告西安市中院超标的查封,所有案卷已调往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暂时无法执行。”在这个过程中,郑勇看到了李唯冰冷的态度和丑陋的嘴脸,郑勇已是七十多岁的老同志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有一次,李唯甚至一脸鄙夷地说道:“我连看你一眼的时间都没有。”当下是法治社会,法官在法治社会建设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理应端正工作态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是李唯法官的行为作风完全是置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于不顾。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让老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但是李唯法官却与习近平总书记的思想要求背道而驰,严重影响了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当中的形象与地位。
李唯法官让郑勇去找高法解决,郑勇只能几次三番的到北京上访,给高法执监厅邵长茂厅长写反映信、打电话,终于在2021年12月9日等来了高法(2021)99号判决书,撤销了西安市中院、陕西省高院的裁定书,交由西安市中院重新审理。
郑勇喜出望外,以为本案就此迎来了转机。结果李唯却说换了法官,现在由执行一厅副厅长张锐负责执行。郑勇只好去联系张锐,并在4月初正式见到了张锐。张锐在了解过案件的具体情况后,说“很快就去扶风和华州两个执行地查看,尽快给你执行,解封华州区土地,交渭城区法院执行”。
从2021年4月到2023年11月26日,郑勇不论寒冷和炎热、狂风暴雨,还是三年的疫情灾难,都把“找西安市中院张锐法官催案子”做为自己的头等大事,从门卫登记簿中可以查询到,郑勇共计来过50多次了。
郑勇有时能见到张锐,但张锐总是找个理由把他打发回去,几次说看他年纪大了也有病,让他回去等消息。执行一厅尚厅长也接待过郑勇10多次,态度很好,却并不办事,郑勇在这四年的辛酸经历可谓是一言难尽。
郑勇表示,他始终如一地坚信我们的党、坚信人民法院、坚信公平正义,然而当他想起自己这四年的心路历程、坎坷屈折的遭遇,就会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水,他看不到一丝光明和希望。 期待案件完结
2021年12月9日,根据最高法院(2021)执监字99号判决书,从2021年12月9日开始就依法都撤销了市中院的裁决书,要求西安中院重新审理。根据高法裁定书已经撤销了西安中院的判决,西安中院就应该自动解封已查封的财产,但是至今过去了两年零一个月,西安市中院还没有审理。按法律规定,西安市中院完全可以自行解封超标的查封物。西安市中院实际查封了5个亿的资产,扣除省担保公司的5700万债权,超封了4.43个亿,本身就是违法的。西安市中院把最高法的裁定书根本不当一回事,不愿意承担责任,这两年一直要求省担保公司自己申请解封超封的财产,可是省担保公司偏偏不同意,因为他们是国营企业,根本不在乎涉及到咸阳市民营企业和243名受害老百姓的死活。
按法律法规西安市市中院完全可以无条件执行最高法院的裁定,可是他们故意推延,怕承担责任,不执行。咸阳受害的243名老百姓迟迟等不到执行结果,已经有6个人含恨去世了。债权人之一的北方优钢公司的郑勇,为执行给有关领导写了200多封反映信,前后历经八年,奔跑于华州区法院、渭南市中院、西安市中院之间170多次,也多次进京找最高法院,如今已经累得精疲力尽,企业举步维艰。
郑勇已经75岁了,体弱多病, 他再三恳请最高法院的责任人能够关心过问他的案子,最好委派工作人员下来,到陕西督办执结这个积案。郑勇甚至表示,他在有生之年最大的愿望就是看到这个案子的执行完结。这个案例中国少有,反映出问题很多。虚假诉讼折腾四年,超标查封又是四年,到底是谁的责任?
我们相信,一切的困难与险阻都是暂时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的法治建设步伐一定会越来越快,法治的光芒终将会照亮每一个人民群众生活。
后记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一个致力于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国家必须信仰法治、践行法治,以法治推进国家现代化进程。随着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也应不断完善,要加快形成更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更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更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更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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