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习近平总书记的长江情怀】司法护江亮利剑 水清天蓝鱼欢跃

2023-09-08 | 来源:本网 作者:王正菲
       习近平总书记于2020年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提出,“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惠泽人民。” 2020年1月1日起长江实行“十年禁渔”管理,作为长江最大支流的汉江,是国家明确实行“十年禁渔”的重点水域,因沿江居民长期靠水吃水,捕鱼为生,非法捕鱼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生态资源。
  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始终坚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政策,能动司法,主动作为,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等破坏水生资源的案件庭审搬到事发地、搬到学校、搬到群众家门口,开展巡回审理,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9月5日上午,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汉滨区瀛湖小学对被告人晏某某等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公开审理,并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安康市农业农村局、汉滨区瀛湖小学在校师生、周边村民等150余人参与旁听。
  经审理查明:2022年4月至7月,晏某某、陈某某、郭某某明知汉江干流实施“十年禁渔”政策,仍以营利为目的,多次于夜间交叉或共同在安康水电厂大坝附近的汉江水域中(禁捕水域)使用地笼、三重刺网或电鱼方式(禁用的工具、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其中被告人晏某某参与作案27次,被告人陈某某、郭某某各参与作案14次。非法捕捞渔获物共计2358.5斤。
  经审理,三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当庭宣判,三被告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三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息诉,因其行为破坏了水生生物资源,影响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经法院主持调解,三人自愿赔偿国家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费用共计138147.60元。
  庭审后,法官现场以案释法,向旁听人员介绍了关于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政策精神,就禁渔区、禁渔期、禁用的捕鱼工具、禁用的捕捞方法及非法捕捞对水生生物及生态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了宣讲,并发放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材料,教育引导现场旁听人员严格守法,摒弃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自觉做好长江“十年禁渔”的宣传者、守护者和监督者。同时,法官还对在场小学生开展了开学第一堂法治教育课,向小学生们赠送了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精心制作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宣传绘本,以提高学生自护能力、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倡导小学生要从自身做起,爱护环境,当好汉江保护小卫士,保护好安康的母亲河。
  “禁渔后,我们种枇杷、磨豆腐、种菜,生活也有奔头,现在汉江水质明显好了,江里鱼也多了,水鸟也成群了,来游玩的人也多起来了,我们也能发展农家乐等产业,日子越过越好了,深深体会到习总书记说的那句话‘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要保护好汉江,给后代子孙留下一江清水。”庭审后,一名村民深有感触地说道。
  近年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始终将环资审判作为一把手主抓的“一号工程”推进。在涉汉江流域案件审理中,认真梳理案件事实,严格审查相关证据,注重以案释法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让群众自觉履行保护汉江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积极作生态文明的宣传者和践行者,用实际行动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惠泽人民。

责任编辑: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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