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旬阳检察:四措并举,扎实推进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
2023-06-01 | 来源:旬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作者:李天棋
为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协作关系,依法充分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切实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旬阳市人民检察院四措并举,扎实稳妥推进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
一、加强组织学习推进网上阅卷操作“专业化”。
组织案管人员强化对《人民检察院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规定》、《检察机关律师互联网阅卷操作流程》以及省院《关于做好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的提示》等相关规定的学习,掌握利用“12309中国检察网”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操作规程,为解答律师提出的系统操作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创新工作机制推进网上阅卷工作“规范化”。
一是建立“三证”身份审核机制,认真查验律师上传至互联网阅卷平台的律师执业证、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所函,严防律师违规执业,确保律师身份无误。
二是优化律师阅卷办理程序,设置专门的律师阅卷窗口,负责统一接待异地阅卷的律师。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为律师提供网上查询、网上预约、网上申请办理等事项服务,通过电话指导外地律师进行互联网阅卷的申请,保障律师阅卷高效便捷。
三是细化律师阅卷操作流程。案管部门指定专人对提交的互联网阅卷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互联网阅卷条件的,在2.0统计系统上及时办理预约审核登记,向12309中国检察网推送案件。对于不纳入互联网阅卷范围的案件,及时向律师做好解释说明并为律师安排线下阅卷,且按照相关规定,在电子卷宗中设置专用密码和水印,确保卷宗材料安全。
三、建立反馈制度推进接待服务“人性化”。
加强与律师的沟通联系,在线完成案卷上传工作后,及时告知律师,询问阅卷情况,对电子卷宗打开失败、图文不清晰等问题及时复查,消除阅卷障碍,保障律师服务更加全面细致。并对异地阅卷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处置,做到小问题即知即改,大问题及时上报,营造和谐的司法环境。
四、宣传引导推进阅卷宣传服务“灵活化”。
利用微信公众号、头条、微博等主流新闻媒体积极向社会宣传检察机关律师互联网阅卷操作指引。及时公开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等内容,充分保障律师的知情权,提升律师互联网阅卷的知晓率、参与率。
旬阳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以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互利共赢。
一、加强组织学习推进网上阅卷操作“专业化”。
组织案管人员强化对《人民检察院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规定》、《检察机关律师互联网阅卷操作流程》以及省院《关于做好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的提示》等相关规定的学习,掌握利用“12309中国检察网”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操作规程,为解答律师提出的系统操作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创新工作机制推进网上阅卷工作“规范化”。
一是建立“三证”身份审核机制,认真查验律师上传至互联网阅卷平台的律师执业证、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所函,严防律师违规执业,确保律师身份无误。
二是优化律师阅卷办理程序,设置专门的律师阅卷窗口,负责统一接待异地阅卷的律师。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为律师提供网上查询、网上预约、网上申请办理等事项服务,通过电话指导外地律师进行互联网阅卷的申请,保障律师阅卷高效便捷。
三是细化律师阅卷操作流程。案管部门指定专人对提交的互联网阅卷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互联网阅卷条件的,在2.0统计系统上及时办理预约审核登记,向12309中国检察网推送案件。对于不纳入互联网阅卷范围的案件,及时向律师做好解释说明并为律师安排线下阅卷,且按照相关规定,在电子卷宗中设置专用密码和水印,确保卷宗材料安全。
三、建立反馈制度推进接待服务“人性化”。
加强与律师的沟通联系,在线完成案卷上传工作后,及时告知律师,询问阅卷情况,对电子卷宗打开失败、图文不清晰等问题及时复查,消除阅卷障碍,保障律师服务更加全面细致。并对异地阅卷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处置,做到小问题即知即改,大问题及时上报,营造和谐的司法环境。
四、宣传引导推进阅卷宣传服务“灵活化”。
利用微信公众号、头条、微博等主流新闻媒体积极向社会宣传检察机关律师互联网阅卷操作指引。及时公开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等内容,充分保障律师的知情权,提升律师互联网阅卷的知晓率、参与率。
旬阳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以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互利共赢。
责任编辑:韩雪